要么行走,要么阅读
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,我说的变化是指行为方式。
当然,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,喜欢的可能不喜欢,不喜欢的永远可能都不喜欢。比如不喜欢读书的成年人,几乎很难再将读书培养成喜欢的习惯。
我算是个例外。小时候一直不喜欢读书,奇怪的是,我的学习成绩还挺好。可这样的好注定走不到高中毕业,等我突然意识到的时候,时间已经被我耗费了很多。我度过了痛定思痛的很长一段时间,由是我痛改前非成了完全不同的我。
即便我跟前女友说,我先前是非常随和的人,她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,好像这是我要跟她说平生的第一次谎言。我也怪不得她不信,因为,高中毕业之后,我的人生几乎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。
在高中毕业之前,我几乎不知道“拒绝”两个字,性格随和到没有自我,只要是别人对我提出需求,我都是百分之百满足对方,不然,我总感觉没脸见人。也许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习惯,所以,同学们有事都喜欢找我。
有人心情不好,想逃课,由是班上逃课名单上有了两个人;有人晚自习不想看书了,由是我陪着他去了电影院;班上想搞活动,班委还没有启动,我开始在张罗了,晚会上,我要是不出力,都感觉愧对全班同学,即便我在班上什么也不是,当然,学习都快垫底了。记得有个要好的同学还提示过我。
高考结束,发现真把自己给荒废了。我向我最亲的人撒了一个天大的谎,后来发现,这个谎,我用十个谎言都补不回来。痛定思痛,痛何以堪,我做了两个决定性的改变,一是这辈子再也不说谎了,二是做人必须以自己为中心。因为,在短短的几个月内,我一下子体会到了人情冷暖,更感知了世态的炎凉。
我完全变了,一度自己都不认识自己。好在虽不随和,也不孤僻;不说谎话也是因为自己没有了先前那么多奢望,只希望自己平平淡淡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以后的路。
改变之后,发现很多东西原本就是天分,只不过是,它被我自己给舍弃了,比如勤奋。我母亲是特别勤奋的人,乡亲们说,我母亲走路都没有慢步的,她都是跑着走路。记得母亲说,人哪有累死的。后来实践证明,忙碌的生活才是最充实的,真的累透了,吃得饱、睡得香,人生显得更加充实。
感受到了勤奋的好处,我也就一直保持下来了。高中毕业之后,我几乎没再睡过懒觉,平素的时间,我一时只做一事都觉得浪费光阴。比如练习写字的时候,我还要背诵英语单词,或者是跟着录音机学听力。当然,这样的学习效果可能是心无二用的,也许这就是我没练好书法,也没有学好英语的原因。不过,走路或者运动时听书,这个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几十年了,习惯差不多都养成了,闲不住是我的新习惯。无论是在单位,还是在家里,都希望自己能忙着,不然,心里就会觉得憋屈,因为,自己认为浪费的生命,那是最该遗憾的。即便早已知天命,可我还是希望自己像只陀螺,始终在转着,不能让自己歇下来。
平时的时间安排自不必说,周末我基本给自己两项任务,要么是行走,要么是阅读。感恩于我生活的城市,北京有太多值得我行走的地方,且不妨多次行走,这是身边的一个宝藏,越走就觉得想去的地方越多,虽然已经持续了很多年,要走的地方越来越多,想接近的区域越来越深。
行动受限的时候,我都选择阅读。年纪大了,阅读的范围可能更加宽泛,好在我阅读的专题比较单一,现在摆在案头的书差不多都是文学相关的,读书不再觉得是与作者对话,更多时觉得,自己成了作家交谈时在一旁的静听者,我想听出作家的所思所想。假如作家有我钦佩的智慧,或者有我想要的知识,我就会仔细关注,否则,就快进快出。
我最讨厌的就是听人给我推荐作品和作家,事实证明,这些大多是不靠谱的,有些是出于面子和交情,有些是编辑部或者报刊杂志社的编辑,他们必须王婆卖瓜,当然也有盲目吹牛的,当然也有那种无脑粉,见风就是雨,盲目迷信的。还有一些靠百度来显摆自己的。我已经阅读成精,已经有了火眼金睛的鉴别能力。
今天下午原本准备出去走路,可老天不作美,刚过市场,就开始掉点子,我立即到市场买了五斤毛豆回家,坐在桌前,一边剥豆、一边读书,不知不觉间,毛豆被剥完了,书也快见底了,这种感觉真的非常曼妙,稍稍有点遗憾的是,书房里点着的沉香气没有吹到客厅里,不然会感觉更加惬意。
要么行走,要么阅读。其实,行走也是阅读,不过它读的是社会书、无字书,好在我的身上已经有了翻译系统,见到的几乎是同步翻译,我会瞬间将见到的转化为文字素材。我知道很多所谓的作家不喜欢阅读,即便读,好像也就围着那几本“圣经”类的书,他们不知道的是,写作能力对于大多数人都不是天生的,都是外求之后,内心发酵的成果,你不阅读,你能写个什么呢?
算了,各人自扫门前雪,还在自己按自己的需求,读着,走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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